松滋:集中“会诊” 助力纪检监察建议提质增效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11-13
“A类纪检监察建议书中,存在模板化问题,围绕案例中的人和事思考不多,缺乏针对性;B类中主要存在格式不规范的问题。”
日前,松滋市纪委监委召开的纪检监察建议专项评查会上,专项评查小组将纪检监察建议书归类归档,一一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有效方式。今年以来,松滋市纪委监委建立集中“会诊”制度,成立专项评查小组,阶段性开展集中评查,对问题分析、建议草拟、整改推进、制度完善等全过程进行复盘研讨,确保做到建议一经发出,问题真解决、制度真完善、治理有实效。
吃透案情,让纪检监察建议靶向精准。该市纪委监委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前,对案情研究下足功夫。一方面,以调查认定事实为基础,引导审查调查对象从自身角度出发,指出所在行业单位、所处工作岗位、所涉工作环节的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归纳梳理相关单位及领域的共性特点;另一方面,深化集中研判机制,审查调查责任单位协同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共同研究案情,深度剖析个性问题,实现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改、规律探索与制度补缺等互融共进。
一书一议,严把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关口。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审慎有效原则,根据省纪委印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手册》,制定《松滋市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规范(试行)》,细化区分纪检监察建议适用种类及情形,规范建议内容、制发程序、职责权限等,确保建议制发依法依规。坚持抓早抓小,把好案情分析研判关和行业领域特点综合分析研判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纠错、治本功能,确保建议精准“对症”、衔接贯通。在审核上下功夫,建立承办单位初审、案件审理室复审、专项评查小组集中审核的“三核”制度,确保案例分析到位、问题查摆到位、建议提出到位。
集中“会诊”把脉,对症开方促治。“目前该部门已经完善了商务、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全面自查情况还不够详细,借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频次也还不够。我们正在草拟整改说明,近期会开展一轮督导检查,推进事项整改……”在“会诊”现场,针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发出后的整改情况,专项评查小组全面查摆问题,承办部门针对性细化“回头看”任务清单。
避免落实建议“挂空档”“走过场”。该市纪委监委按照“谁办理、谁提出、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由承办部门建立问题专项整改台账,利用督导调研、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检查、审核整改报告、约谈等方式综合评估、跟踪督办,推动问题“清仓见底”。同步压实主体责任,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作为评价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推动整改问题68个,健全完善相关制度20余项。
“提升纪检监察建议书质效,要聚焦研究制发、督促整改、长治长效各环节多管齐下。”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集中“会诊”作用,细化专项评查小组任务,做好全流程把关,及时发现解决纪检监察建议制发、落实中产生的问题。(肖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