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考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个人想法:
深刻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考量和把握,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始终把审核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和事中。
准确把握案件审理工作职责要求。案件审理部门必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基本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责。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执纪执法贯通;坚持稳中求进和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持续改进工作。
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于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案件审理工作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安排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支持和保障案件审理部门坚持原则,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切实研究解决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
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在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手续程序关的同时,要加强量纪平衡把握,确保案件处理综合效果。严把涉案财物处置关,审慎稳妥提出涉案财物处置意见。严格履行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坚持审理组审理、审理谈话、集体审议等制度。严格履行处分决定征求意见和报批程序,使案件处理实体和程序、过程和结果均能体现民主集中制。(松滋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 金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