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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擦亮监督“探头” 实现派出精准监督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如果说在新形势下,撤销部分单位纪检组,设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拉开了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序幕,那么在今年3月,松滋市纪委监察委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应时而生,则是在充分吸取过去工作经验基础上的再升华。在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工作的近七个年头,我与同事们工作中一起规范履职责、高度讲政治,不断探索创新派出监督方式,努力推进派出监督工作的精准化。

一、摸清家底是做好派出监督工作的前提

派出纪检监察组成立前,每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单位少则十几家,多则二十几家,仅仅是到各单位跑一趟,至少也需要一周左右时间。因此,我们在年初召开的纪检监察联系工作会上要求,每个负责单位要把自身人员、资金、项目、内设机构、二级单位及职能情况报备负责的派出纪工委,实行动态备案管理,为日常监督的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挤出时间,多到负责单位不同科室转一转,听取不同的声音;还通过参加负责单位系统大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指导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十进十建”等活动的开展,对负责单位有更深入的了解,负责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也在不断得到提高。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成立后,各纪检监察组负责的单位少了,我们第一时间到新负责单位进行工作对接,与其领导班子成员面对面的交流,确保监督更深化、时间“不空转”。

二、压实责任是做好派出监督工作的关键

每年初,我们抓住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个“牛鼻子”,根据市纪委全会精神、市纪委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拟定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细目清单,谈话提醒完毕后,该主要负责人要签字背书。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还在每年市纪委全会结束后召开负责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或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干事或监察室主任工作会,会上下发结合负责单位实际拟定的负责单位当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要点上明晰了各单位需常规性开展的工作及检查重点,如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三重一大”事项、党员干部(包括非党公职人员)重大事项申报、专题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分层次谈话提醒、每季度述责述廉、治庸问责通报、信息宣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时间节点明查暗访等。我们根据工作要点抓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本委其他室(部、委)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认真梳理编发通报,用通报倒逼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还将探索由负责单位党组出题,派出纪检监察组对其开展监督检查的活动。

三、制度建设是做好派出监督工作的保障

“三重一大”事项是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对负责单位的监督重点,负责单位都制定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关于报送时限,必须是在领导决策一周内(最迟不超过15日)进行报备,没有“三重一大”事项的实行月底“零报告”。在前不久召开的负责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会上,为实行精细化管理,要求负责单位制定或修订“工作报告制度、列席会议制度、述责述廉制度、纪检监察联络员定期例会制度、月工作台账制度”5项制度进行报备,制度中要明确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同志参会的种类,如系统大会、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必须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为确保工作落实顺畅,制度执行有“脚”,负责单位都明确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联系派出纪检检察组、一名纪检监察联络员。与此同时,安排专人持续搞好负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党员干部(包括非党公职人员)申报、有二级单位部门治庸问责通报报送等电脑台账管理。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还存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面拓展不够,由于人数不够、业务不精,深入了解部门职责、工作流程不全面,有些方面形成监管“真空”,更谈不上再监督进行案件查处;二是监督手段和方法不多,难以真正融入所负责单位的实际工作中去。

但我们坚信,只要工作中坚持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服务不添乱,尽职不失职,在市纪委监委领导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派出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底气会越来越足,一定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松滋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 裴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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