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四措并举提升上级交办件办理质效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今年以来,市纪委信访室高度重视上级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实时掌握办理轨迹,确保上级交办信访件去向清楚、有迹可循、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共接受上级交办信访件10件,办结7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工作约谈3人、集体约谈1批次。
高度重视,规范程序。高度重视上级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严格规范办理流程。第一时间登记和录入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痕迹式管理,真正做到数据准、情况明。
跟进督办,动态管理。定期对上级交办件的分流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对账,确保上级交办信访举报件及时办理、去向清楚、有迹可循。同时对反映本级管理对象、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重要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加强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及承办部门的沟通联系,更新动态管理台账。
严审结果,提高质量。信访室负责对上级交办件办理的程序把关。调查结论经调查组集体研究后提出初步处置意见,经分管纪委常委审核把关,报分管副书记审核,最后提交纪委书记审定,重大疑难案件提交书记专题会或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对材料不齐全、调查不全面、处理不恰当的一律退回补充调查或重新提出处理意见,确保上级交办件办理质量。
按时反馈,抓实责任。严格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工作办法》要求,承办单位在确定处置建议后10日内必须与反映人见面,做好反映事项核实和对反映人的沟通工作。同时,办结后10日内及时向举报人回复办理情况,从严把握时限要求,将调查结果、办理情况及时向反映人反馈并做好记录;对于不合理或没有政策依据的诉求,承办单位主动靠上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工作。 (松滋市纪委监委 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