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改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恶习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松滋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杨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作风建设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随着从严治党进程的不断深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观,却并没有从根本上根除,而是变异出许多新的表现形式,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看似积极抓落实,其实什么都没落实;有的打着“痕迹管理”的旗号,花拳绣腿,做秀走过场。这些新表现不仅影响整个党的建设,更为严重的是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甚至阻碍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自身使命和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决带头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肃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恶习。
一、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肃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
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一直以来都是我党的立党之本,也是我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源泉和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示》作出的重要指示,是新起点上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新时代作风建设的再部署,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危害极大的不良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官僚主义滋生和袒护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二者狼狈为奸,后患无穷。作为纪检监察人,对此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要有抓作风建设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眼睛朝下,脚踏实地,带头坚决肃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恶习,一丝不苟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党的作风建设上认真履职尽责,无愧于党的忠诚卫士的历史责任。
二、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改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有立竿见影的实际行动。
改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恶习,就要从自身的细微处着眼,细到每一份工作方案、每一份安全预案,都要针对不同的工作对象,充分考虑工作所需,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慎之又慎。要自觉从小事抓起,小到每一次上下班、每一次参加集体活动,都要严格严格遵循纪委监委的各项规定,对照规定查不足,对照要求抓整改,以雷厉风行的“铁军”作风,做到立行立改,不打折扣。
改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恶习,就要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及其他各项相关工作中,坚决克服“特权倨傲、作风霸道”、“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朋友圈、社交圈不干净”、“利用监督执纪的权力谋取私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恶习,真正从内心感悟“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这一铁律,明白“个人离开了组织什么都不是”的深刻内涵,从思想深处敬畏法纪,从行动上严守法纪,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尚道德情操,做好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份内之事,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嘱托。
三、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改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有长抓不懈的意志定力。
有人说,“万事开头难”,而我感觉,虎头蛇尾才是干事、创业的大忌,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更不能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抓作风建设长期坚持不懈的心理准备,要有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说实话,在自己从事反贪工作的日子里,自己对于抓作风建设的艰辛并没有很深的体会,转隶到监察委以后,具体从事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双重工作,既抓执纪,又抓执法,对于审查调查工作中面临的各种挑战才真正有了真切的感受,有的人对于我们的工作不理解,认为是“鸡蛋里面挑骨头”,有的对我们的执纪执法工作有误解,认为“出问题的并不是我一个,为什么要单单揪住我不放?”质疑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思路和决心。作为纪检监察人,我觉得,当自己面对这些质疑和误解的时候,不仅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转化和法律政策教育,更要正视这些质疑和误解,认真反思自身的工作是不是经得起这些质疑?是不是真的存在眼睛朝上、眼高手低的问题?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倾向和行为在影响着我们的执纪执法监督工作?我们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对此都应该有清醒的认识,自觉地从思想深处树立起抓作风建设,改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恶习必须长期坚持不懈的意志定力,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种变异对我们党的肌体及全面建设的侵蚀和危害。
四、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改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有抓铁有痕、敢于较真的真性情。
纪检监察干部首先是社会人,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丰富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同样,又不可避免地影响和困扰着我们的执纪执法监督工作。怎么正确处理严格执纪执法与人情关系?答案只有一个:忠于党的纪律、忠于国家的法律!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一切的困扰都将得到化解。忠于党的纪律、忠于国家的法律是一个很大的命题,具体到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就是要做到接地气,讲骨气。作为纪检监察人,不仅要做好对被监督对象的监督,坚持秉公用权、严格执法执纪,更要做好自我监督,以对单位、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铁有痕、敢于较真,克服“屁股上挂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歪风,做到同事之间常提醒,切实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我们纪检监察人改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恶习,培养纪检监察人良好精神风貌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