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解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十)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学者解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十)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八大亮点
10月24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议程涉及四个方面: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有哪些亮点?如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人民网邀请党建专家黄苇町进行详细解读。
●八个突出的亮点:
一是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公报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公报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两个“全会强调”和十二个“全会指出”,都高度浓缩了十八大以来我们管党治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经验。
二是强调政治纪律。特别要求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政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维护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是聚焦高级干部。无论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还是加强党内监督,都突出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成员要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做表率。党内监督条例也强调了监督无禁区、无例外。
四是突出人民情结。提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特别提出,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依纪依法处理。
五是针对作风问题。例如全会提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这很容易让人们想到在辽宁出现的选举过程中大规模数字造假的问题,他最大的危害就是会造成我们经济信息的失真,进而导致上级决策失误。这在当前经济下行的时候尤其重要。还有这次全会指出:“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最近在播放的《永远在路上》专题片上的苏荣,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典型。因此可以说,公报里提出的这些规定都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都是来自三年多来管党治党和反腐败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结晶。
六是做到激浊扬清。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歪风邪气,还有一些所谓潜规则。这次全会鲜明提出:“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不能把党的干部当做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要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也不能阿谀奉承。”同时,针对一些干部的思想顾虑,这次公报也鲜明地提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只要他出现失误,不是属于个人私心,而是没有经验,他是好心办坏事,对于这样的我们就要给予宽容。
七是坚持改革创新。我觉得最突出的是公报第一次把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四项基本原则,表述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是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际需要提出的,它是对我们改革开放之初中央根据当时形势在理论务虚会上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理论创新。
八是坚决惩治腐败。这个历来都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这次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什么是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就是党的组织和党员按照党章党规进行的政治活动,包括学习教育、组织管理、党内监督、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这都属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范围,它是党组织管理教育党员的平台,同时也是我们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一个熔炉。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一种综合反映,它对党员的价值取向和从政行为都会发生影响。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态就会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作风。所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持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内容。
●全会提出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的新特点
与原来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1980年3月14日通过)比,新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新的特点:一是很多基本内容,在很多方面都比旧准则更精细,也更切中当前党内政治生活的实际。例如,原来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谈到发展党内民主的部分就比较粗线条,主要讲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党员对党组织关于他本人或其他人的处理,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还强调党内要实行真正的民主选举。这些都体现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但是它的内容相对就比较简单一些。而全会公报内容提到的则要多得多了,包括“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规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这个内容比起原来的准则就丰富太多了。
还有,在党内监督问题上,原来的条例只讲了一条:党员要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而六中全会关于党内监督的部分则至少包括了6个方面的内容:
1、监督是保障权力正确运行的基础,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2、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3、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4、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5、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
6、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这里不仅提出了“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原则,也包括实现路径和体制机制,就这些方面来讲,它比之前的准则更细、更实、更有操作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我们党在政治上走向成熟的程度和速度。这些都是我们几千万共产党人,特别是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同志在反腐败工作实践中探索的成果,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二是突出了改革开放我党面临的新问题、新考验,具有很强的时代性。改革开放给我们的国家也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们党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考验。像这次公报提出的我们要经受的“四大考验”、面临的“四大风险”,其中很多对我们都是新形势下的新课题,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三是公报中体现质的飞跃,就是全会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路径和任务的认识。这里面谈到了“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在全党形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里面除了最后一句“六有”是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提出的之外,其他的可以说都是全新的内容。这“四个着力”的主要部分,也是全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