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原预算外管理局公安收费站专管员陈祖芹贪污案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荆州市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11-03
陈祖芹,女,汉族,湖北松滋人,1963年12月出生,1986年4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松滋市原预算外管理局公安收费站专管员。1996年4月至1998年8月,陈祖芹在任松滋市预算外管理局公安收费站专管员期间,采取涂改发票、收入不上账等手段,贪污公款53万余元。1998年8月11日,陈祖芹在罪行即将暴露之际,携款潜逃。1998年12月,经松滋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祖芹开除党籍处分;1999年2月,经松滋市监察局研究,并报松滋市长办公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陈祖芹开除公职处分。陈祖芹携款潜逃后,隐姓埋名、在外潜逃20余年,至2020年6月,在重庆市被抓捕归案。经松滋市监委监察调查,陈祖芹无视国家法律,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携款潜逃,情节严重,涉嫌贪污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020年11月3日,松滋市人民法院判处陈祖芹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发稿时间: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