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2日至4日,经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周振雄同意,该公司以公务考察为名,安排3名工作人员陪同广州科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1名工作人员到神农架林区游玩,旅游费用22120元经周振雄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赵波涛(分管财务)签字同意后,在该公司报销。2018年7月,周振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8月,赵波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卸甲坪乡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刘长虹违规接受公款宴请问题。2017年10月21日,刘长虹带队到黄林桥村开展秋防工作,违规接受该村安排的公款宴请,进餐费用350元由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出具公函在黄林桥村报销。2018年8月,刘长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卸甲坪乡黄林桥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覃仕刚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0月25日,覃仕刚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违规组织公款吃喝,进餐费用365元以接待卸甲坪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名义在该村报销。2018年8月,覃仕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市第三人民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2日,经市第三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马正甲签字审批,该医院以加班补助、取暖费等名义,违规为本院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88800元。马正甲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8月,马正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月,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全部清退。
以上通报的4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缺失,无所顾忌,我行我素;再次表明“四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省自戒,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改进作风,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当前,面临国庆假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关于严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把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和“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关注老问题,紧盯新表现,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监察对象。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对因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形成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推动各项纪律规矩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