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4-28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精神,松滋市财政局自4月26日起,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治理时间
2023年4月26日至12月31日。
二、治理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荆州市委、松滋市委及各级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有效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调处一批矛盾纠纷,打击一批违规违纪行为,有效规范农村集体资源经营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
三、治理重点
1.农村集体资源违规发包问题:违规发包集体资源,以权谋私、优厚亲友问题;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集体资源的问题;低价拍卖资源,承包费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的问题等。
2.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聚焦2021年7月以来,以村级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土地平整、改水改厕、农田水利设施、文化旅游、体育卫生等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项目可追溯到2021年度),重点治理违规确定工程项目、违规举债筹集资金的问题;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的问题;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违规支取、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的问题等。
四、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电话:0716-6218587
投诉地址:松滋市乐乡大道222号财政局5楼农经中心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