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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4-07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荆州市委、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就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不重视、不落实、打折扣等行为。

2.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3.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失职渎职。

4.重要信息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等,造成不良影响。

5.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规定造谣、信谣、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6.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来电:0716-6222555,12388-0716-05

来信:松滋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34200

网络:http://www.jiwei.hbsz.gov.cn/

微信:公众号松滋清风“微举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纪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监督,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制度,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群防群治要求,各司其责,相互配合,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2.畅通信访渠道,快速受理办理。开通疫情防控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市纪委监委、各乡镇纪委全天候24小时受理信访举报,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中违纪违规违法的信访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

3.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追责问责。要督促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六种行为”的,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中共松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松滋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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